研究生教育
长春工业大学MPAcc导师遴选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
作者:发布日期:2019-12-26点击数:

为提高MPAcc培养质量,规范导师遴选工作,根据《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遴选工作。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体健康,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每年能保证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国内指导硕士研究生。

2.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7周岁(截止申请当年7月1日)。

3.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4.学术业绩突出,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近3年取得了较丰富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署名为长春工业大学。

5.近3年讲授过研究生课程。

6.具有一定的企业工作经历。

7.身体健康,能胜任指导研究生的工作。

(二)必要条件

1.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

2.近三年须有主持承担的在研项目至少1项,项目经费三年内累计不低于0.5万元。纵向课题的项目研究期限依据任务书确定,横向课题的项目研究期限为三年(从项目经费到校之日算起)。

3.具有科学研究工作经验,并获得较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成果,有公共出版的著作;或在国际及全国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一定数量论文;或对国家经济建设做出过较大的贡献。

4.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开出硕士研究生课程,协助指导过硕士研究生。

5.近三年指导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各级抽检中未出现“不合格”。

三、遴选程序

(一)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领域提出申请。

(二)依据遴选条件,参加遴选教师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填写《长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表》,并打印一份由学院审批。

(三)申请人提交佐证材料至学院研究生秘书。

(四) MPAcc教育中心对申请人资格及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

(五)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遴选,并将遴选结果交院长签字。

(六)学院研究生秘书将遴选名单提交研究生院。

(七)研究生院网上公布导师遴选结果后,导师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

四、外聘导师

MPAcc教育中心可向学院申请外聘导师。外聘导师遴选参照本细则遴选条件,并报经研究生院审核。

五、培训

学院对经学校批准的MPAcc导师组织业务培训,学习国家、学校有关学位条例及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学习学院研究生教育的相关制度,MPAcc教育中心定期举办导师经验交流会。

六、考核

硕士研究生导师确定后,学院将按《经济管理学院MPAcc指导教师工作职责》进行考核。对未达到要求的将停止下一年度招生,直至取消导师资格。

本细则从2020级研究生入学之日起实施。


长春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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