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11月24日专电(记者刘云伶)太原某高校毕业近半年的王慧
(化名),本在毕业时就通过网络求职顺利与一家大型企业签约,却因企业项目
下马,工作被搁置起来。更令她气愤的是,根据与企业签署的就业协议,她在协
议期内不得另谋工作,否则需支付数额不小的一笔赔偿金。
“这种现象虽不常见,却是不小的隐患,根源就是很多用人单位的‘霸王就
业协议’。”太原理工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高峰告诉记者,学校通过就业指
导课和对在就业网站发布信息的企业严格把关等方式,防止学生求职时上当。尽
管如此,大学生签约后被用人单位“搁浅”或“退单”仍时有出现。
“近年来持续的大学生就业难,使大学生就业成为‘买方市场’,大学生处
于没有发言权的明显弱势。”高峰说,根据我国劳动合同相关法律,用人单位应
严格依法与大学生签订协议,但不少用人单位制定的协议中,对学生要求多多,
对自身约束却很少体现。如此一来,在艰难的就业背景下,学生好不容易觅得的
一份工作被用人单位随意丢掉,也只能吃“哑巴亏”。
高峰认为,大学生在校期间应增强对劳动合同相关法律的学习和掌握,并在
通过网络或现场招聘会谋得就业机会后,对就业协议仔细推敲,为自己争取合法
权益,以防被用人单位的“霸王协议”耽误就业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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