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学生自愿的方式组织本次毕业后重考考试。
2、不及格总学分达28学分以上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考试,应在一年内
跟随学校安排的重修。
3、根据我校学分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重考的学生须按重修收费
标准交费。交费重考考试不及格者,在申请延长修业年限内(通常为一年),
可免费重修一次。按有关规定重修收费标准为80元/学分,参加本次考试的学
生9月16日到学校财务处收费科(主楼二楼)交费。
4、参加考试时,学生必须持缴费收据和身份证,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日程安排请查询2005级毕业后重考考试日程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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