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重修重考的时间为5月25日--5月27日,具体安排见(附件)重修考
试日程表。
2、本次重修重考以学生自愿的方式组织第二、四、六、七、八学期重修课
程的学习及考核。
3、重修考试日程表中无名单的学生不允许缴费、不允许参加考试。
4、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
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我校重修按每学分80元交费。
5、选择参加本次考试的学生在5月18日--22日,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将重修费
交财务处收费科(南湖校区主楼二楼)。
6、参加考试时,学生必须持缴费收据和考试专用准考证,否则不允许参加
考试。考试专用准考证丢失的同学请马上到教务处(综合楼二楼)补办。
7、学生参加考试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珍视前程。教务处、学生处将加强
巡视,发现违纪将严肃处理。
教务处
2009年5月18日
附件: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考试日程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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