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校关于印发《长春工业大学(教学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终考核、年终绩效奖励发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2021年12月17日,经济管理学院组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部门)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议,经考核领导小组评议后,2021年经济管理学院年终绩效考核结果如下,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12月18日至12月22日。公示期内,本单位教职员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学院(部门)考核工作组反映。对实事求是反映的问题,考核工作组将进行核查,并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对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对诬告、陷害、干扰考核工作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公示期结束后,学院(部门)将不再受理任何与推荐结果有关的问题。
联系电话:85118229
联系人:段凤春
经济管理学院(创业教育学院)最终版.xlsx
经济管理学院考核工作组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