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级: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认真做好经济困难认定,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及我校的《关于认真做好2022级新生经济困难认定和2019、2020、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调整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严格按照《长春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我院对2022级的新生进行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对2019、2020、2021级的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调整。确定名单,现将2022级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和2019、2020、2021级的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调整结果公示。
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2年10月8日——10月12日)
如对认定结果存在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北湖东区主楼.440、442)反映,联系电话:0431-85118205、85118248。
经济管理学院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