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2023版)》(长春工大人字〔2023〕28号)要求。2024年9月11日,学院(部门)组成推荐组,对学院(部门)申报2024年职称评审人员进行评议,经推荐组评议后,2024年学院(部门)各级别参评人员的推荐排序结果如下,见推荐结果一览表。
公示时间为9月12日至9月15日,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本单位教职员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学院(部门)推荐组反映。对实事求是反映的问题,推荐组将进行核查,并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对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对诬告、陷害、干扰职称评审工作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公示期结束后,学院(部门)将不再受理任何与推荐结果有关的问题。
联系电话:85118229
联 系 人:段凤春
经济管理 学院(部门)推荐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