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提升MPAcc研究生学习效果,特制定学生平时成绩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学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到校报到并注册,自开课之日起实行平时成绩管理制度。
(2)学生平时成绩范围包括出勤率,上课听课程度,与老师及同学的互动程度,并结合学员的研究方向和经来发展方向综合评定。
二、请假制度
(1)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不得随意迟到、早退,计入平时成绩中。
(2)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如确实需请假,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凡需要相关证明材料的应附上有关材料(如病假条、病历等)。
三、处理办法
(1)旷课
学生某门课程旷课课时达到总课时1/3,取消该课程考试资格,给予办理1次重修手续的机会,如重修时仍无故旷课达到总学时的1/3,该生将不得再申请重修该门课程(学位课、必修课重修时仍无故旷课达到总学时的1/3者,直接取消毕业资格)。
(2)缺课
因事、因病的请假,均视为缺课。
学生因病事假缺课时数超过授课时数的1/3者,不得参加课程的结课考试,需申请办理该门课程的重修手续。
长春工业大学MPAcc教育中心
2017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