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配合学校开展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质量检查工作,强化指导教师对MPAcc学位论文的指导工作,提高MPAcc学位论文水平,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时间
MPAcc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时间为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提交开题报告后一年进行,一般为研究生三年级上学期,每年9~10月份。
具体时间及地点由MPAcc教育中心安排,于中期检查前20天上报学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在学院网站上发布中期检查相关信息,同时将中期检查的时间、地点及答辩组成员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二、检查内容
1.MPAcc学位论文研究内容是否与开题报告规划大体一致。
2.MPAcc指导教师的学位论文指导工作和育人工作情况。
3.MPAcc学位论文研究工作阶段性成果。
4.MPAcc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5.MPAcc学员在研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情况及论文质量。
三、组织形式
MPAcc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以答辩会的形式进行。学院设立MPAcc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一般由MPAcc指导教师组成。
四、检查工作程序
1.参加中期检查的MPAcc学员填写《长春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检查报告书》,交由指导教师填写意见后连同《长春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期质量检查记录表》、学位论文初稿、发表论文复印件及开题报告副本,提前5天交于MPAcc教育中心秘书。论文初稿严格按照《长春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要求撰写,发表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本人论文页复印件。
2.答辩委员会在中期检查答辩会前查阅MPAcc学员上交材料的完整程度、学位论文研究内容与开题报告规划是否大体一致。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及时通知未按要求制作、提交材料的MPAcc学员限期补齐材料,并做好记录。
3.每位MPAcc学员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时间为15分钟左右,包括10分钟自述,简要汇报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完成情况、学位论文进展情况、预期目标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等;答辩委员会提问时间5分钟。
4.答辩委员会根据MPAcc学员汇报内容及问题回答情况进行审查和评议,主要侧重于检查学位论文研究内容、进展、存在问题等,并提出指导性建议和修改意见。
5.答辩委员会讨论后按优、良、一般、较差对MPAcc学位论文工作情况进行评定。
五、检查材料报送
1.答辩会结束后,答辩委员会秘书将填写完整的《长春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期质量检查记录表》、答辩委员会意见及中期检查总结报告上交学院。
2.中期检查结束后一周内,学院研究生秘书将《长春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检查报告书》、《长春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期质量检查记录表》和答辩委员会评议结果报送研究生院。
本制度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长春工业大学MPAcc教育中心
2017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