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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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作者:发布日期:2023-10-18点击数:

根据学校资助中心下发的《关于2023年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关于评选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吉林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及我校《长春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长春工大学字【2021】25号文件)相关要求,经济管理学院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公正、公平、公开和择优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吉林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在班级进行投票推选的基础上,经班级奖助学金评议小组评审,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在校表现、参加活动情况和工作完成情况等审核,现拟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吉林省政府奖学金推荐人选,特此公示。  

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8日—2020年10月20日),如对以上评选结果存在异议的,请在规定时间内以实名制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楼440、442)反映,邮箱:396353990@qq.com,联系电话:0431-85118205,,85118248。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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