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第四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方案》(长春工大人字〔2023〕29号)要求。2023年11月3日,学院(部门)组成推荐组,对学院(部门)申报2023年第四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资格、业绩成果进行审核,经推荐组审核后,公示时间为11月5日至11月7日,共3天。公示期内,本单位教职员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学院(部门)推荐组反映。对实事求是反映的问题,推荐组将进行核查,并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对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对诬告、陷害、干扰岗位聘任工作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公示期结束后,学院(部门)将不再受理任何与推荐结果有关的问题。
联系电话:85118229
联 系 人:段凤春
经济管理 学院(部门)
202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