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长春工业大学MPAcc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作者:发布日期:2017-08-20点击数:

一、MPAcc课堂教学质量标准

MPAcc课堂教学是理论教学的中心环节,也是教学活动的基本形式。课堂教学应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做到目标明确、内容正确、重点突出、条理清楚、方法恰当、仪态大方、语言艺术、板书合理、联系实际、教书育人、气氛活跃、组织有序,使学生获得知识、发展智力、培养品德、提高能力,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对MPAcc任课教师的基本要求如下:

(1)教师应执教严谨,认真负责;教态自然大方,和蔼可亲;着装整洁、朴素;言谈举止端庄,为人师表形象好。

(2)教师应认真授课,严格按教学进度表开展教学活动。按时上下课,不得提前上课或拖堂,下课后应及时认真地填写“教室日志”。

(3)教学内容应正确、充实、系统,深度适宜,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并重视联系生产、社会和生活实际。

(4)课堂教学过程要优化,环节要完整,组织要合理,思路要清晰,结构要严谨,衔接要自然,能有效利用课时。

(5)教学方法应灵活多样,启发性强,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活跃课堂气氛,有利于实现教学目标,适合于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

(6)教师应善于突出重点,根据教材内容体系、与其他课程间的联系及实际需要,找准课程重点和课堂重点,在讲解时分清主次、有详有略。

(7)教师讲课要求语言准确、简洁、流畅,使用普通话。

(8)教师要善于课堂管理,教学组织紧凑,教学活动生动有趣,创设良好的学习气氛。

(9)教师板书应布局合理,恰当使用正副板,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内容简洁、重点突出,书写规范,图表准确、清楚。

(10)教师应以学生为本,充分发挥教书育人功能,突出能力培养和素质教育。

(11)充分挖掘案例,通过案例教学优化教学效果。

二、MPAcc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1.评价方案

采取听课、测评的方式和领导评价、教学督导、同行评价、学生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按照《MPAcc课堂教学质量标准》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分为两个部分,一是MPAcc学员对全体MPAcc任课教师的评价,一般在期中教学检查中进行,称为期中学生测评,由MPAcc教育中心统一部署;二是领导专家同行的听课评价,称为督导随机评议,由研究生院在全学期实施。

评议工作使用专门表格,对MPAcc任课教师从教学态度(20分)、教学内容(30分)、教学方法(20分)、教学效果(20分)、教书育人(10分)等5个方面进行评价。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采用量化的分数作为最后结果。成绩按期中学生测评占60%,督导随机评议占40%计算。督导随机评议成绩中,督导组人员评价占总成绩的50%,院系同行教师评价占总成绩的25%,学生评价占总成绩的25%。无督导随机评议的教师将以学生测评成绩为最后结果。各种评价表格见附件。

2.评价方法与程序

(1)时间:每学期开学初至学期结束。

(2)评价的实施。期中学生测评方法由MPAcc教育中心统一安排时间,由秘书组织MPAcc学员具体实施。MPAcc学员必须对所上课的教师均进行评价,参加的人数不得少于全班的90%;

督导随机评议方法由研究生院全面负责,在学期初确定听课的重点,列出初步名单,由MPAcc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并在学期中随时调整。听课评议小组一般5-7人组成,由院(中心)领导、教学督导、兼职督导员、同行教师、外聘专家构成,其中相近专业的人员占三分之一以上。听课评议采取事先不通知任课教师的方法,上课前由研究生院组织听课人员到上课教室,在课间随机给10位同学发放调查表,课后认真组织评议,形成书面意见和评议成绩,并向被听课教师进行反馈。

三、办法实施

本办法自2017年9月起实施。

长春工业大学MPAcc教育中心

2017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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